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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保护动物,在这要提醒大伙,野猪也是我国的保护动物,整个梅州市都属于禁猎区。梅县区石坑镇澄江村有人在山上布下陷阱猎捕野猪,结果警察找上门。
前段时间,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线索,家住梅县区石坑镇澄江村的男子邹某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猎套”等禁用工具,瞬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敏勤告诉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调查,4月14日,民警到石坑镇澄江村对其养殖场附近进行现场取证,嫌疑人邹某将网上买的猎套放在自己的养殖场周围的山上,摸清情况后,民警进行立案并传唤邹某。
邹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从2020年底至今,他前后一共买了35套“猎套”,并在2021年春节后及2022年12月各捕猎到一条野猪。
民警从库房内拿出了一套“猎套”告诉记者,整套猎套分为三部分,分别是猎夹、钢索和报警器,有野猪等动物“中计”时会自动向手机发送信息。
原来,“猎套”内的钢索一端固定在树木或者比较稳定的地方,另一端放在猎夹里面,如果有东西触碰,夹子弹起来,钢索收紧。
民警提醒,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很多鸟类等都属于保护动物,大家不能捕杀野生动物,如果有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邹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民生820》记者:思鑫、肇达
通讯员: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