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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晚间,东方盛虹发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据披露,参加该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380人,其中包括四位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亿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6.4亿元,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6.4亿元。东方盛虹表示,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提供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 6月14日晚间,东方盛虹发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据披露,参加该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380人,其中包括四位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亿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6.4亿元,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6.4亿元。东方盛虹表示,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提供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拟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责任,并为员工自筹资金和预期收益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出资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