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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畔水村村民报料称,村里有养猪场污水直排,不仅污染环境还导致臭气扰民,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公司一员工手拿长刀对记者发出死亡威胁。
据当地官方通报,视频中的持刀人吴某是被投诉养猪场员工,27号晚,吴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调查组已对报道中反映的该公司有关情况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该养猪场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已经涉嫌违法,而养猪场员工持刀威胁记者,更是涉嫌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什么算情节恶劣呢?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这名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进行调查,相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保护记者的正常采访权利,更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评论员:李藏宇
编辑:张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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