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绿色税种全部完成立法,搭建了多税共治的税法体系;
其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鼓励集约节约、绿色低碳的税收优惠政策陆续推出,形成了多策组合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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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建立和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作,充分借助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深化部门间联合控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协作治税措施,形成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征管体系。
荣海楼表示,我国绿色税收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覆盖了经营主体“开发-生产-消费-排放”全流程,为推进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从税收大数据看,在绿色税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综合作用下,相关领域“减污、利废、降碳”效果明显。
一是“减污”持续加力,主要污染排放大幅下降。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全国累计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564亿元,与之对应的是,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显示,万元GDP污染物排放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2年的0.73,降幅达37%。税收优惠对企业加大减排治污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利废”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深化。2020-2022年,工业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金额由561亿元增加至854亿元,增长52.2%;同时,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属行业小类由390个增加到422个,反映全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覆盖领域持续拓展。
三是“降碳”提速增效,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9—2022年,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占电力生产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从31.2%提升至34.4%;新能源整车、光伏设备、锂离子电池等重要绿色产品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在40%以上;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9.4%、34.9%和30.9%。这反映出新能源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荣海楼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在落实政策、强化调控、优化服务等方面下工夫,加强部门协同共治,努力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底色”。
编辑 徐超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