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
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3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
的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证天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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