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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报讯(记者 李涛)哪些现象和行为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8月24日,市安委办发布最新版《湘潭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范围(2023版)》,结合我市实际,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四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作出认定,鼓励市民对相关线索进行举报。
其中,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相关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等;非煤矿山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照过期,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过期,擅自打开或破坏废弃、关闭、停产停建矿井矿硐封闭设施等;烟花爆竹领域未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过期擅自生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工贸企业领域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高处作业、制冷等)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均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范围。
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说,发布最新版《湘潭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范围(2023版)》,旨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群防群治,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市安委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可及时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跨县(市)区、涉中央驻潭和省市属企业的,可拨打湘潭市应急指挥中心0731-55551009或0731-55551039反映,相关部门将对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审:龙晓龙 二审:余画 三审:文杰)